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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性的民族文学——以《圣经》文学的特性为例
发布时间:2015/1/12  阅读次数:3096  字体大小: 【】 【】【
  

摘要本文尝试运用俄尔巴赫和艾尔特的观点从文体风格和内在结构两方面来分析作为宗教文本的《圣经》所体现出来的文学性和艺术上的特色,《圣经》之所以在世界各地经久不衰,历久弥香,其突出的民族特色和风格是重要原因之一。   

关键词圣经;民族性;世界性;文学性

作为社会现象的文学与宗教,千百年来无处不在并影响着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作为意识形态的宗教与文学,在人类历史上,又曾高踞上层建筑之端,左右人们的思想和精神。文学与宗教之间不仅存在积极与消极的相互影响,联系,而且还存在互补与对立的共生关系,以及跨文化体系的转型复合关系。今天我们简浅疏漏地分析作为经典的宗教文本《圣经》所体现出来的民族性与世界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和阶级的出现,以氏族社会制度为基础的原始宗教,逐渐被以私有制和阶级社会为依托的高级宗教所取代。高级宗教是借助有意识的人为的力量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并且还得到统治者的利用和支持,这是发展的两个阶段。宗教的发展不仅有两个阶段,而且分为两个类型。其一是民族宗教,她由氏族宗教发展而成,是民族成员共同信奉的宗教,起信仰同本民族的民族意识紧密结合。印度的婆罗门教、希伯来人的犹太教皆属这类宗教。她们有的随民族消亡而消亡,有的则适应时代潮流和历史变更而成新教,还有的出于强烈的宣教使命,普度众生的目的而演变成世界宗教,基督教就是这样产生的。

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还是一种文化现象。文学研究作为一种文化理解的一种特定模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必然涉及宗教因素。如果我们将宗教视域引入文学研究,原来在单一视域下做出的解释和结论就极有可能发生变化。所以我们对作为基督教教义经典的《圣经》进行分析,原来被视为宗教教义,现在却发展成为畅销不衰的文学读本,之所以能在世界舞台上处于长盛不衰的地位其中一点是因为他们具有自己民族的特色和典型性,因此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

T·S·艾略特曾这样评价莎翁戏剧:“对于那些最单纯的观众,那里有故事情节;对于最善于思考的观众,那里有人物与人物之间的矛盾;对于文学修养好的观众那里有严谨的措辞与藻饰的行文;对于音乐感比较强的人,那里有台词的节奏;对于极其敏锐,理解力超强的观众,莎翁戏剧能够提供逐层揭示出来的更深刻的含义。”《圣经》也同样是一部博大精深的作品,它不但为世界一级的专家、学者、神学家和文学评论家去做无止境理解和认识的文本,也能为文化初级的简单读者所读懂和遵循。尤其是在西方社会,家喻户晓,人人皆可阅读,甚至“不读经,何以立”。主要是因为它在众多叙述里采用了保住底线的措施,被斯滕伯格成为“防愚人的编写原则”,是指知识文化不同的读者可以在深浅不同层次上阅读,品鉴,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管是在思想收益,艺术享受,还是在宗教信仰方面都会有所得着,绝不会有徒劳而返的人。这是《圣经》文本一个总的编写原则,但是在我们阅读之前首先遇到的拦路虎就是看似杂乱无章的表象,更像是一个集子,包含有神话、故事、传说、传记、诗歌、箴言,看似没有什么艺术上的完整性和特色。在这方面做了很好地开山工作的是犹太学者俄尔巴赫和艾尔特。

俄尔巴赫在土耳其躲避希特勒的迫害期间完成了鸿篇巨制之作《模仿:西方文学中对现实的表现》中提出了“简约、含蓄的《圣经》文体”的观点。书中开篇通过对比“奥德修斯的伤痕”和“亚伯拉罕献以撒”两个故事,得出结论:《圣经》是同荷马史诗比肩的伟大史诗,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俄尔巴赫这样评论荷马史诗的叙述风格:“外化的叙述”即一种毫无保留的描述。史诗中作者极尽铺陈之能事,使用大量的插叙和倒叙,对每一个细节都做明了的说明,不留下任何一处疑点,不惜泼墨地运用藻饰堂皇的语言对故事娓娓道来。

“亚伯拉罕献以撒”的故事,大家相对比较陌生。叙述开头第一节说“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这里既没有说明背景,时间,也无环境描写,地点也不明确,这种“三无”的描写方式,反映了亚伯拉罕对上帝一呼即灵,一叫即应的绝对服从态度,从而承载了丰富的道德和宗教内涵;亚伯拉罕对上帝绝对忠贞的品德,从而显示出《圣经》把思想意识置于一切之上。紧接着第三四节说“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从文本中我们看到对三天行程的描写处于真空状态,又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悬念和疑问。《圣经》文本一切从简的叙述目的就是要减少注意力不必要的分散,故意使氛围紧张,让读者不忘亚伯拉罕所承受的考验,以便集中精力思考事件本身的沉重品质和亚伯拉罕的忠贞品质,从而体现出文本置意识形态于一切之上的特色。但是荷马的史诗则恰巧与此相反,通过大量夸张的描写叙述和想象来吸引读者和观者的兴趣爱好。此外叙述上也极少有形容成分,没有对故事的主人公及其仆人进行描述,对人物的修饰只有两处,并且都用在了以撒的身上,第一处是第二节“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第二处是第十六节“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两处用语如出一辙,似有重复之嫌。为什么总体上从简的叙述中以撒一个人却得到了两处限定性形容词?俄尔巴赫认为《圣经》作者很有意识的对简繁叙述进行了选择。但这样的描述恰巧和叙述开头事件的起因“试验”遥相呼应,结构极其严谨,上帝反复对亚伯拉罕强调这是他的独生子,唯一的掌上明珠,因其独有显其宝贵,而亚伯拉罕愿意将视为珍宝的儿子献上,因为主人公的英雄形象呼之欲出。

作为教义,一呼即灵、一叫即应、随时处于全副装备以待天命的教徒形象向我们展现得淋漓尽致,体现出其鲜明的民族特色。作为文本,故事中主人公的英雄形象的现实意义具有普世适用价值,各个民族都需要牺牲小家以成全大家的民族英雄。

俄尔巴赫称《圣经》的叙述为:叙事的“真理声称”。叙述者宣称其所讲的都是代表上帝的真理,这一对真理的考虑成为其写作的重要因素。因此《圣经》的叙述者既无铺陈也无渲染更不是全知全能者,这种压倒一切的意识形态考虑就造成了我们在亚伯拉罕的故事里所看的情景,很多都加以省略,不做清楚的交代,这种叙述给每一个读者留下了极大的隐含内容,提供了无限解读空间,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圣经》远远深刻于荷马史诗,因为简约、含蓄的叙述,提供了多种解读的可能性,在解读的戏剧性过程中,读者获得很大的满足。

艾尔特则对《圣经》叙事的内在关联做了分析,在其著作《圣经的叙事艺术》里提出了“提示性的统一”。指的是在貌似杂乱无章的各章节之间找到了叙述上的内在关联,文字和内容上的前后呼应;看上去豪无目的的重复叙述,是作者的有意安排,通过重复重的变化来刻画不同的人物形象,或为下文埋下伏笔,或形成对比和呼应结构。因此就把这种“重复中的变化”和借助潜在的前后呼应因素做提示所取得的叙述上的相关性称作之。我们以圣经中的“亚伯拉罕”和“路得”为例来加以说明。

《路得记》位于旧约圣经第八卷,这卷书看似孤零零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实际上与亚伯拉罕的故事遥相对应,以显示文本结构上的的完整性。首先从两者的经历看体现出一个主题:离开故土去陌生的地方发展。亚伯拉罕年七十五岁时间从故乡哈兰出发,远走异国他乡,到了迦南地,随后又因饥荒南下到埃及,最终在希伯仑幔利的橡树那里居住。路得在犹大伯利恒遭遇饥荒,在拿俄米的带领下往摩押地去寄居。其次,亚伯拉罕娶撒拉生了以撒,以撒和利百加生了雅各,雅各娶了利亚和拉结生了十二个孩子,雅各改名为“以色列”,其孩子被称为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众所周知耶和华是主繁殖的神,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讲,亚伯拉罕可称为“万国之父”。然后我们再看耶稣基督的降生,母亲是马利亚是拿单的后裔,其父亲约瑟是所罗门的子嗣,而所罗门是大卫和拔示巴的儿子,而《路得记》中记载:“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就给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因此救世主是从路得的后人中来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路得可以称为“多国之母”。二者遥相对应,构成结构上的完整性。路得的故事不管是在思想内容上还是在艺术格局上都是旧约《圣经》的有机组成部分。

以《圣经》的叙述有内在关联,而这种关联又是通过提示来获得的这一理论为基础,艾尔特进一步指出:既然是“提示”、“隐涉”或“暗指”是文学概念,那么把文本连接起来的应该是文学因素。艾尔特在叙事研究中精彩的一笔莫过于“类型格局”理论,也就是说《圣经》存在某些固定的格局,它们多次重复出现,形成了一个个叙事类型。而这种手段的存在,恰巧体现了文本高超的叙事技巧,现在试以“订婚场景”为例说明模式的重复和变化对突出主题和刻画人物形象的巨大作用。《创世纪》中“以撒娶利百加”作者挥墨如土用了整整一章六十七句话的内容来描写老仆人如何听从他主人的吩咐去本地本家和女子斡旋以及最终成功把事办妥的详情。“雅各争娶拉结”中为了娶到心仪的对象,雅各就服侍岳父大人十四年,代价不可小觑;但《出埃及记》中“摩西招赘米甸”作者可谓惜墨如金,一句“摩西甘心和那人同在(牧羊人流珥);那人把他的女儿西坡拉给摩西为妻”就完事大吉。我们再横观文本:以撒和雅各作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承担着耶和华对其先祖的应许“你的后裔将要如海边的沙,天上的星那样多”,所以婚姻对他们而言就格外显其重要;而摩西是上帝所预备带领以色列民出埃及的领路人,所以儿女情长的小事显然要让位与为民族为国家的大任上,因此婚姻一事就轻描淡写而过。对简繁的不同抉择体现出不同的人物所肩负的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因此《圣经》的叙事精华在此略见一斑。

古老的希伯来民族在婚姻风俗上的特色彰显了自己民族的特色,人物不同的任务就扮演不同的角色,并且专注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其次再去兼顾其他次要角色。这就体现出了西方社会传统的“主分析”的思维模式,所谓的分析,就是对自然界的一切东西,分析了再分析,穷追不舍,一直想分析到极细微处,更有甚者有人认为根本没有什么极微处,一味地分析下去,穷万事而不竭这样的结果是只见树木,不见树林,这种分析模式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科技和文学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因其杰出的贡献而得到世界的认可。

综上所述,通过探隐索微旧约《圣经》潜在的叙事关联,从而为整体上的文学性“正了名”,对“类型场景”的同而不同地分析,叫我们看到看似简单和重复的《圣经》叙事实则“大智如愚”,有着矿藏版丰富的内容后人寓意,值得读者去含英咀华。

参考文献:

[1]等《比较文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杨乃乔《比较文学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圣经》,南京: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2009

[4]刘意青《<圣经>的文学阐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5]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北京:中华书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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